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布新稅費政策
《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企業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將多項稅費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7年底。
這些稅費政策惠及什么人?
這些稅費政策具體措施是什么?
讓我們一起看一看 。
個體工商戶
優化了個體工商戶享受個人所得稅政策
政策內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以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
政策解讀:
國家提高了對個體工商戶的政策優惠力度,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并且允許疊加享受優惠政策。
根據12號公告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舉例說明:
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戶A,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萬元,享受減半征收個稅的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萬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假設沒有其他減免項目)
減免稅額=[(2000000×35%-65500)-0×2000000÷2400000]×50%=317250元。
小型微利企業
延續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政策內容:
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享受方式: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基礎信息,包括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信息系統將為小型微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舉例說明:
一家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按照新政策,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應該是100萬*25%*20%的稅率,最終實際稅負只有5%,即企業只需繳納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小型微利企業
個體工商戶
延續了“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政策
政策內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稅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稅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六稅兩費”減半征收政策。
享受方式:
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舉例說明:
甲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號,以下簡稱5號公告)規定的“物流企業”條件,當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為20元/平方米,該企業自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面積為10000平方米,可按5號公告規定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50%計征優惠。甲企業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半征收個稅的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甲企業可先享受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再按減免后的金額享受“六稅兩費”優惠政策,兩項優惠政策疊加減免后的應納稅額為:20×10000×50%×50%=50000元。
最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
1、按12號公告應減征的稅款,在公告發布之前,已繳納的,可以申請退稅;
2、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
3、在12號公告發布之日前,已辦理注銷的不在追溯享受。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政府網